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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选聘学校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单位的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作者 :海口特殊教育学校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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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

 选聘学校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单位的需求公告

为提高校园零星维修工程的实施效率,进一步规范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零星维修采购工作管理,提高日常零星维修、抢修工作效率,公开遴选施工企业为我校零星维修工程提供相关服务,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工程服务的施工企业前来参与,校将采用公开择优方式,选聘学校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位于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学校,学校是海口市全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约60亩,有职业教育实训楼1栋,教学楼4栋,教师宿舍楼2栋,学生宿舍楼1栋

二、维修内容、要求及时间

(一)维修内容:小型装修工程,瓷砖、地板砖修补,墙面修补粉刷,门窗维修等零星工程维修服务。

(二)服务要求:公开遴选在商业信誉、工作效率、工程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优良表现的施工企业,作为学校日常零星维修的常驻单位。

(三)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如有不良记录出现,学校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其服务资格,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 维修范围

施工企业负责实施预算额3万元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每月根据实际维修项目数量,按竣工结算审核结果支付维修费。

四、对参加选聘的单位的条件要求

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工程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施工企业应自行承担参加此次遴选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如制作资格响应文件、交通费等),不论遴选结果如何,采购人均不承担相关费用。

3.资格响应文件应有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各施工企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反对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 5 22 -2024年 5  24 日(3工作日);每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 龙华区城西镇薛村教育里21号 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参加本次选聘的单位应按以上报名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2份,并密封完好加盖单位印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现场递交至海南(海口)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六、选聘方式、合同签订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选聘方式:我校通过党支部支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对比,通过对申报单位的报价、服务方案、资信、诚信等方面进行评选,择优选取服务单位,选取结果将电话通知。

(二)合同签订方式:支委会择优选取服务单位之日起1周内签订合同。

(三)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支付。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92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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